請 假 條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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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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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 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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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 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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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班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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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假時間 |
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|
請
假
事
由 |
特别提示:明确請假事由、前往地及返校時間;同時要保證以上信息家長知曉。
請假學生簽名:
年 月 日 |
班主任意見:
年 月 日 |
學院意見:
(簽名蓋章) 年 月 日 |
學生處意見:
(簽名蓋章) 年 月 日 |
主管校領導意見:
年 月 日 |
銷假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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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離校應當請假。請病假應當有醫療單位證明。請假三天以内由輔導員、班主任批準;三天以上一周以内,由學院主管領導批準;一周以上兩周以内,由學生處批準;兩周以上,由主管校領導批準。假滿後學生本人應當及時銷假。